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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外購

直接外購(112.01版)

直接外購表格

程       序

相   關   作   業

辦理單位

請購

1.至網路請購核銷系統填寫請購單(請購申請-先請購後核銷)或擬稿簽呈

請購單位

2.規格明細表(參閱工程會訂頒-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)

3.購案說明書(112.11版)

4.廠商報價單Quotation (需簽章,提供匯款資料)

5.直接外購限制性招標申請書

6.免稅申請書進口教育用品明細表(依個案而定)

7.個案委任書(依個案而定)

通知開標

通知主計室監辦、通知請購單位會辦、通知秘書室監辦(新臺幣500萬以上)

事務組

訂定底價

提出底價之預估金額及分析

請購單位

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

事務組

書面議價決標

E-MAIL或傳真等議價過程之書面資料

請購單位

填寫直接外購議價紀錄、填寫決標簽、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辦理決標公告

事務組

免稅申請

1.發函關稅局辦理免稅申請,收到核發免稅令後轉交請購單位

事務組

2.個案委任書申請用印,用印完轉交請購單位

結匯申請

1.填寫預借結匯簽

事務組

2.洽銀行辦理結匯

履約管理

驗收期限

  1. 無初驗程序者,於廠商交貨日起30日曆天前通知事務組完成驗收
  2. 有初驗程序者,於廠商交貨日起30日曆天辦理初驗,並作成初驗紀錄。初驗合格後,應於20日曆天前通知事務組完成驗收
  3. 若採分期付款者,由請購單位於廠商履約交貨時先行辦理查驗合格後付款,全案履約期限到期後,通知事務組辦理驗收

驗收內容

  1. 請購單位確認廠商是否逾期
  2. 任何設備採購如未事先聲明核准,交貨驗收都應為新品
  3. 查廠商交貨之數量、廠牌、規格、型號等是否符合契約(招標規範/規格書)規定,若不符則應要求廠商即時改進
  4. 要求廠商提交相關試驗報告或證明文件者,應審核文件是否符合契約規定,文件如為外文,請提供中文譯本或加註中文名稱
  5. 廠商須負責設備安裝及測試者,完成後應出具安裝測試報告(加註完成日期)

請購單位

採購金額未達150萬元

採購金額150萬元以上

驗收核銷

請購單位:檢附以下文件送事務組審核

1.支出憑證黏存單(簽核經辦單位、驗收或證明人)

2.驗收紀(簽核記錄、會驗人員及主驗人),請參考填寫範本,主計室書面監驗

3.財產增加單(非財產者免付)

4.照片1式2份(需清楚可辨視廠牌、型號)

5.契約規定之其他給付憑證文件

請購單位:檢附以下文件(依個案而定),通知事務組辦理正式驗收

(1)照片1式2份(需清楚可辨視廠牌、型號)

(2)契約規定之其他給付憑證文件

請購單位及事務組

事務組:通知主計室監驗、通知請購單位會驗,通知保管組會驗(提供財產增加單),通知秘書室監驗(新臺幣500萬以上)

  1. 填寫驗收紀錄
  2. 填寫結算驗收證明
  3. 填寫支出憑證黏存單及財產增加單,檢附請購、開標及驗收文件